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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奚明玉单位: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10-09 09:25:29点击数量:521

 

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职业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149号)、《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121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建设和发展名师工作室推进名师引领、立足实践反思、加强团队合作,加快优秀教师的发展,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优秀人才成长机制,进而培养出一批有教育思想和教学风格的职业学校专业领军人物和优秀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以名教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的教师研究、服务群体,促进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带动我市职业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建设目标

名师工作室,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有着共同研究方向和合作愿景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是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教科研基地和产学研的结合体。通过建设,50%以上专业建有名师工作室,努力实现“四个一”的目标。

(一)培养一批名师

建设名师工作室平台,目的是倡导名师教学,努力造就培养一批全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扩大苏州职教的影响力,打造苏州职业教育品牌。

(二)带出一支团队

选拔有培养潜力的教师进入名师工作室学习和研究,加大培养力度,努力促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培养一批名师后备梯队人选,力求在一定工作周期内使培养对象在课堂教学上出精品,课题研究上出成果,管理岗位上出经验,打造名师团队,引领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的发展。

(三)产生一批成果

名师工作室以一批科研成果或社会服务效益来形成自己的特色。以专利、教学设计、作品、课件、论文、课题、学术专著、教材等多种成果形式破解教学实践中的难题、体现服务苏州经济转型升级的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四)形成一张网络

在建设好各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外校成员、各校同专业名师工作室建立名师共同体、全市名师工作室成立名师工作室联盟或名师工作室联席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挥名师乃至名师工作室在课堂教学、课改实验、课题研究、师资培养等方面的示范、指导、引领、辐射作用,带动全市职业学校构建一支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厚实的专业素养、扎实的教研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使名师工作室成为优秀教师培养的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师的孵化地,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与管理

(一)名师工作室一般设在主持人所在学校,实行主持人制和特聘导师制,由主持人负责工作,可聘请省内外同行专家或业界专家担任兼职特聘导师,外加6-8名骨干成员等人组成。

(二)由学校根据主持人和成员在名师工作室的表现和成果提出鉴定意见,市教育局将在职权范围内把鉴定意见作为个人履职晋升、评定职称、推荐优秀的参考依据之一。市级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每轮聘期三年,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三)名师工作室必须制定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研究项目、工作规划、培养计划及时间安排等,并按照工作方案实施,定期检查。名师工作室必须贯彻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做到出成果、出经验、出人才。

(四)名师工作室还要建立名师微博或名师工作室网站(网页),运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及时反映建设成果,进行专业交流;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进行培训并择机开办名师讲坛,各校名师工作室承办,名师主讲。

四、市级名师工作室设立条件及申报程序

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特色吸引同一专业教师加入而组成的研究机构,是具备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方式并以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为重点的、教学相长的交流平台,也是教师培训与教科研工作延伸和补充的合作体。根据我市职业学校的实际,名师工作室由学校推荐申报,按照“专业水平高、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好,设备条件佳、支持力度大”等条件设立。

(一)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

1.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较为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和教学改革业绩,在我市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教师担任。主持人一般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校在职在岗的省级领军人物培养对象、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省级技能大赛(信息化大赛、创新大赛等)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获奖教师、市级以上优秀“双师型”教师、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等。

2. 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由通过学校推荐、个人自荐、专家审核等方式选拔自主发展意愿强、教学业务素质好、示范引领能力强、合作共赢意识好的骨干教师组成。

3. 设立名师工作室的学校能够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米,拥有办公室、办公设备、教学实验设备等)和活动经费。

4. 名师工作室名称包括“名师工作室层级、主持人姓名和专业”等内容。市级名师工作室的名称为:苏州市—— xxx(主持人姓名)——xxx(学校起的特色名称)——xxxx(专业)工作室。

(二)名师工作室的申报程序如下:

由有申报意愿的名师填写申报表(申报通知另行发布),学校进行推荐,各市、区教育局初评,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由市教育局统一命名市级名师工作室,并推广取得的经验。

五、工作任务

(一)成长效应。名师工作室要以名师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团队成员智慧为依托,为中青年骨干教师提供专业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空间,在保持成员现有教学特色的同时,逐渐培养形成各自的教学个性和教学风格,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使工作室成员朝着“教坛新秀(新苗)、“七认真”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优秀“双师型”教师、市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领军人物培养对象、技能大赛获奖教师、高级职称教师”等为主要内容的名优教师梯次化成长目标迈进。

(二)辐射效应。名师工作室要以名师公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观摩考察等形式对学员进行培养;以专利、论文、课题、专著、教材、报告会、学术论坛、“名师工作室网站(网页)”等形式向全市辐射、示范;要通过专家学者与名师的协同工作,为我市职业学校教师的高端继续教育提供优质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名优教师的共享机制,使名师工作室真正成为“研究的平台、成长的阶梯、辐射的中心、师生的益友”。

(三)品牌效应。名师工作室要以引领成员提高教科研能力,提升教学水平,凸显教学风格为核心,营造浓郁的教科研氛围,努力构建研究性教科研共同体,激励每位成员有更多的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获奖,使更多的成果成为专利、成为可以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横向成果,不断扩大区域产教研竞争力和影响力,努力打造名师工作室的特色和品牌。

(四)文化效应。要通过构建覆盖全市的名师工作室、名师共同体、名师联盟三级体系来营造名师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合作的良好环境,推动建立名师和省内外知名学者专家与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交流与互动,拓宽名师施展才华的空间。要通过解决一批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通过为教育及其他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谋,通过解决一批企业亟待解决的棘手技术问题等来扩大名师团队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努力打造与地方经济发展和历史传承相匹配的苏州职业教育。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我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领导,由市教育局成立我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各市、区教育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各职业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加强管理和指导。

(二)制度保障

各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室建设和名师培养制度,完善相关考核措施,将工作室人员的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奖优罚庸,逐步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促进工作室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经费保障

名师工作室经费实行分级承担制,各市、区教育局和学校需设置名师工作室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当年师资培训经费预算,通过市教育局考核后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名师工作室各项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活动,如书籍、办公设备的添置、自筹经费课题的研究、论文、教材的发表和出版、专家的讲座和授课费用、相关的观摩考察费、聘请的兼职特聘专家费用等。名师工作室的服务性收入,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所有经费收支,须符合财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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